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建委)、文化厅(局)、文物局、财政厅(局),北京市农委:
根据《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》(建村〔2014〕61号),经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审查,决定将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长峪城村等273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。
请严格按照建村[2014]61号文件和《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》(建村[2014]135号)要求,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各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附件:2014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
国家文物局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2014年12月17日